根据欧洲的一项环境指令,在电子电器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成分。这也是进入欧盟成员国市场的许可(即在市场上流通产品)条件。
《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(关于在电子电器设备中限制使用的有害成分的指令)》一般简称为“RoHS指令”。
2003年2月,首次发布RoHS指令(以下称RoHS1)。经过欧盟委员会反复磋商,修订的RoHS(以下称RoHS2)于2011年7月起生效。
RoHS2中采用了CE标志制度,生产者有义务粘贴CE标志,并编制、保留相应的合规声明与技术文档。2015年,增加了4种新的特定有害物质,因此总数达到了10种。
发布、生效时间 | 限制使用的特定有害物质 | 对特定有害物质实施限制的时间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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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oHS1 2002/95/EC |
2003年2月 | 6 | 第1-7,10类:2006年7月1日之后 |
RoHS2 2011/65/EU |
2011年7月 | 10 | 第 1-7,10,11类:2019年7月22日之后 第 8,9类:2021年7月22日之后 |
RoHS1中,第8类产品(医疗设备)、第9类产品(监控仪表(含工业用))属于管控范围外的豁免设备,但在RoHS2中列入了管控范围。同时还新增了第11类产品“其他电子电器设备”。
类别 | 对象产品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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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大型家用电器产品 | 大型制冷电器、电冰箱、洗衣机、洗碗机、烹饪设备、空调器等 | |
2. 小型家用电器产品 | 真空吸尘器、电熨斗、烤面包器、电吹风机、电动牙刷、时钟、电子秤等 | |
3. IT及通讯设备 | 主机、个人计算机、打印机、复印机、计算器、电话、蜂窝电话等 | |
4. 消费类设备 | 收音机、电视机、摄像机、录像机、高保真录音机、音频放大器、乐器等 | |
5. 照明设备 | 荧光灯、包括钠灯、卤灯在内的放电灯、控制灯光的照明器具 | |
6. 电动工具 | 电钻、缝纫机、焊接机、钎焊工具、喷射设备等 | |
7. 玩具、休闲和运动器械 | 电动火车、视频游戏机、用于运动项目的计数器、投币机等 | |
8. 医疗设备 | 医疗设备 | 放射治疗设备、透析机、呼吸机等 |
体外诊断用医疗设备 | 用于试管诊断的试验设备(体外诊断用医疗设备) | |
9. 监控仪表(含工业用) | 监控仪表 | 烟雾探测器、加热调节器、温控器等 |
用于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 | 用于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等 | |
10. 自动售货机 | 饮料自动售货机、固体商品自动售货机、自动取款机等 | |
11. 除了上述类别的其他电子电器设备 | 不在上述范围的电子设备 |
本公司的产品符合“9.监控仪表(含工业用) 用于工业监测和控制仪器”。
镉 (Cd) | 100pp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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汞 (Hg) | 1000ppm |
铅 (Pb) | 1000ppm |
六价铬 (Cr(VI)) | 1000ppm |
聚溴联苯类 (PBB) | 1000ppm |
聚溴二苯醚 (PBDE) | 1000ppm |
邻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 (DEHP)*1 | 1000ppm |
邻苯二甲酸丁酯苯甲酯 (BBP)*1 | 1000ppm |
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(DBP)*1 | 1000ppm |
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(DIBP)*1 | 1000ppm |